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法院调解成功后是不是显示撤诉

3.4w浏览 匿名 2024-05-04 江西九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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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析:
    关于审结方式涉及到调解这种非撤诉行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所明确规范,在经历了调解方式之作为审结方法后,原告无权撤销该案,因为调解乃是法院用以处理民事纠纷的一种通用手法。
    经过深入、彻底的调解过程,如双方达成了一致共识,那么人民法院有义务履行职责,依法制作并送达调解书至各方当事人手中。
    至于采用调解方式来结束案件的情况下,其案件受理费用将减免一半。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
    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
    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全文
    2 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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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调解不成功结案吗?
法院调解不成功的情况下,是只能以判决的方式来结案的,具体情况下需要由法院来对有关违法行为和事实进行审查认定,并根据法律规定为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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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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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执行法院判决后多久征信上显示?
不执行法院判决后只要材料齐全,当天就可以在征信上看到;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除对被执行人予以处罚外,还可以根据情节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被执行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义务的信息向其所在单位、征信机构以及其他相关机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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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权异议提出后撤回起诉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针对被告提出的管辖权异议,法庭接到申请后应当首先进行审查,随后做出书面裁决。
若异议成立,裁决将该案件移交给具有管辖权的法院;
反之,若异议不成立,则裁定予以驳回,案件将继续审理下去。
倘若当事人对法庭的异议裁决存在不满,他们有权在收到裁决书之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上诉机构提交上诉状。
关于,在被告已经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情况下,原告能否撤回诉讼请求,申请撤诉确实是当事人对自身诉讼权利的自主决定。
然而,在案件宣告之前,原告申请撤诉的行为得否获得批准,必须由法庭作出裁定。
也就是说,只有经过法庭的严格审查和确认,才能够得到批准,而非所有的撤诉申请都能得到法庭的同意。
通常来说,除非存在规避法律、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等特定情况,否则法庭原则上都会裁定批准当事人的撤诉申请。
但是,在本案中,原告的撤诉行为发生在被告已经提出管辖权异议的特殊背景之下,这涉及到了审判权的归属问题。
因此,法庭对于原告撤诉申请的审查和确认,不仅是对原告诉讼程序的审查,还可能涉及到对原告诉讼实体内容的审查。
裁定批准撤诉是经过审查后得出的实体处理结果。
撤诉与判决、调解一样,都是案件审结的一种方式。
裁定批准当事人撤诉实际上是对案件进行实体结果上的审理。
然而,一旦当事人依法提起了管辖权异议,在异议期间,受诉法院是没有实体审判权的,所以在没有特定情况的前提下,法庭一般不会轻易地作出是否批准原告撤诉的裁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
管辖权异议和应诉管辖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
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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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检察院调解成功还需要法院判吗?
在检察院调解成功不一定还需要法院判刑,法院是否判刑与检察院是否提出公诉请求有关。如果犯罪情节轻微,双方和解的话,检察院可以不起诉,以此结案。但是如果罪行、情节很严重,即便双方达成和解,还是需要移交法院进行审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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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公司要求服从调配不服从就开除合法吗
[律师回复] 解析:
若雇员拒绝按照公司的要求调换工作岗位并导致离职,这可能是合法的行为。
然而,在这种情况下,要求离职的前提条件必须是该名雇员无法胜任其当前职位且拒绝接受公司为其提供的其他岗位安排。
在此种情况下,企业有权利将其解聘。
然而,如果企业以非法的理由或故意为难雇员来进行调岗,那么这样的离职请求就不被允许。
劳动合同是雇员和企业之间达成的协议,是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后达成的共识,因此双方都应严格遵守。
企业无权单方面更改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薪资待遇、工作环境以及岗位等方面,这些都需要得到雇员的同意后方可进行变更。
雇员有权依据原合同的约定履行职责,如果企业在与雇员协商调岗事宜时未能达成一致,则不得擅自做出决定,否则将构成违法行为。
雇员有权向当地劳动局申请免费的劳动仲裁,要求企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工作岗位属于劳动合同中的必备条款之一,因此,如果企业提出要对雇员的岗位进行调整,实际上就是对劳动合同的变更。
合同变更自然需要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
用人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和劳动卫生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或者未向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劳动保护设施的,由劳动行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
情节严重的,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决定责令停产整顿;
对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致使发生重大事故,造成劳动者生命和财产损失的,对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九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一百零二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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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调解成功又后悔了怎么办?
双方当事人已经达成了和解协议,法官提出不另行制作调解书,双方未提出不同意见,签字之后是不能反悔的。如果是另行制作调解书的情况,再收到调解书之后才生效,是不可以提出上诉的,但是可以向法院申请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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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调解和好再次起诉时间有规定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在经过调解达成和解协议之后,当事人需要等待六个月方能再次提起离婚诉讼。
同时,对于人民法院所作出的不准予离婚以及通过调解达到和解的离婚案件,若无新的情况或合理的理由,原告诉至同一家法院且在六个月之内再次提起诉讼的,将不受理其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
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做调动被领导卡住不得不行贿会怎样
[律师回复] 解析:
对于行贿案件的定罪量刑标准如下:
首先,如行为人为了谋求非法的利益而对国家公职人员实施行贿行为,即构成行贿罪。
根据法律规定,对此次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包括:
一般情况下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处以相应数额的罚金;
其次,如果犯罪情节较为严重且导致了国家利益的严重损失,那么则会被法院判处五至十年的有期徒刑,同时处以罚金;
最后,倘若犯罪情节极为恶劣或者给国家带来的利益损失极大,那么将被法院判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并且处以罚金或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第三百九十条
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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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本上会显示离异吗?
离婚有两种方式,分别是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分别是民政部门和法院的职能,而户籍管理是公安部门的职能,所以离婚无论是通过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的方式,都不会在户口本上有所体现,而是需要达到了离婚的结果后,带着证明夫妻双方已经离婚的材料,去公安户籍部门办理婚姻状态变更,离婚后户口本上才会体现为离异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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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2024年交通事故赔付有哪些调整
[律师回复] 解析:
1.医疗费用应依据医疗机构开具的医药费、住院费以及其他收款凭证,结合患者病历及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予以判明。
若赔偿责任人对治疗行为的必要性与合理性存在疑虑,应对此提出确凿证据加以反驳。
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之前,医疗费用的赔付金额将按照实际已经产生的数额进行确定。
2.误工费的具体金额需根据受害者的误工期和其收入状况来确定。
误工期则由受害者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予以确认。
对于因受伤导致残疾而持续误工的受害者,误工期可以计算至定残日的前一天。
3.护理费的金额需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以及护理人数、护理期限来确定。
4.营养费的金额需根据受害者的伤残情况并参考医疗机构的建议来确定。
5.残疾赔偿金的金额需根据受害者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或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从定残之日开始,按照二十年的期限进行计算。
但如果受害者超过六十周岁,则年龄每增加一岁,其残疾赔偿金的年限就会减少一年;
如果受害者超过七十五周岁,则其残疾赔偿金的年限仅为五年。
6.残疾辅助器具费的金额需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进行计算。
如有特殊需求,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意见来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也需参照配置机构的意见来确定。
7.丧葬费的金额需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的总金额进行计算。
8.死亡赔偿金的金额需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照二十年的期限进行计算。
但如果受害者超过六十周岁,则年龄每增加一岁,其死亡赔偿金的年限就会减少一年;
如果受害者超过七十五周岁,则其死亡赔偿金的年限仅为五年。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
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
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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