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设立的分公司需具备以下四大必备要素:
首先,分公司须拥有符合法定规定的企业名称;
其次,其主要营业场所应在本公司注册地以外;
再者,分公司的商业运营范围不得超越总公司的现有业务界限;
最后,如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等权威机构规定设立分公司需要事先经过相关审批程序的,则该分公司必须依法获得相应管理部门的正式批准文件方可正式运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