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前,现行法律并未明文限制医生不为本人开具麻醉药品以及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只是针对该两类特殊药品进行了特别规定。
由此可见,在法律范畴内,只要未被明确禁止的行为,均属于合法且可行的范围之内。
因此,原则上而言,医生有权为其自身开具普通药物处方。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为他人进行节育复通手术、假节育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或者摘取宫内节育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