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倘若您已经归还了欠款却未及时索回借据而遭到起诉,此时,您可向法院提供充分的实际还款凭据以证实自身已严格遵守了相关协议规定。
然而,当对方蓄意拖延偿还到期债务之时,如若当事人持有有效借据,则在追讨过程中将大幅降低诸多不必要的困扰与纷争。
反之,若无借据在此情形下,便需搜集其他能够明确证明借款事实确实发生以及其他相关方面的关键证据。
然而,部分证据的获取并非易事,在必要情况下,建议寻求专业律师协助处理此类纠纷事宜。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六条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存续承担举证责任。
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