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起,由于最新的法律法规可能已经更新,我无法直接提供您最新的法律条文内容。但我可以依据我在2023前的知识,为您解释工伤保险条例中关于工伤认定的一般原则和程序。
根据我国现行的《工伤保险条例》,工伤的认定通常遵循以下原则:
第九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如果职工认为自己的伤害符合上述规定,可以向所在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单位需要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对于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情况,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如果工伤保险服务中心或者用人单位不同意认定工伤,职工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请注意,以上内容可能与最新的法律法规有所出入,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服务机构或者查阅最新的法律法规,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