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本公司属于股份构成的企业组织形式,还未实现上市。
然而,员工在选择辞职时,公司会要求其退出所持有的股份。
但是,对于已经成功上市的公司来说,员工可选择保留他们的股份而无需退出。
关于原始股股东若决定与公司解约并结束雇佣合同,其将会失去持有股份的资格,并且必须在离职之日起计算的一个月之内,将所有持有的股份转让给公司;
若原始股股东拒绝按照以上规定进行股权转让,那么公司将采取强制措施,要求股东进行转让,且强制转让的价格将以该部分股份所对应的公司在上一年年末经过审计后确定的净资产价值为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