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法院作出了明确的判决之后,倘若其中一方当事人对判决内容拒绝执行,那么另一方当事人有权向该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
在收到申请之后,法院将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必要措施,包括扣押、冻结、划拨以及变价被执行人所拥有的财产。
然而,在此过程中,法院调查、扣押、冻结、划拨以及变价的财产金额均不可超过被执行人应当承担的法律义务范畴。
若发现存在情节较为恶劣的行为,法院将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
而如果情节特别严重,则可能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需缴纳相应的罚金。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三十八条,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