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交通事故发生后,尽管车主购买了全险,但并不意味着可以获得全额赔偿。
实际上,保险合同内往往设定了相应的免责条款,对于特定的赔偿责任设有明确的责任限制额度。
因此,关于具体的理赔情况还需依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分析。
通常来讲,理赔过程将遵循以下步骤:
首先,应由机动车交强险按照责任范围予以赔付;
其次,若责任范围内仍存在赔偿缺口,则由商业车险补充赔付;
最后,如仍有未能获赔之损失,则须由侵权责任人负责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