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涉及未缴纳交强险的交通事故处理流程如下所示:
首先,机动车辆若未能履行投保交强险之义务,即构成违法行为,并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其次,由于机动车辆未予缴纳交强险,由此所导致的受害者直接经济损失理应由机动车方承担;
最后,对于未曾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辆而言,一旦发生交通意外,其便应承担在所有交强险赔偿范围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的义务,而超出此范围的部分则按照实际事故责任划分相应的赔偿比例。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强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