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终止之前,可通过协商达成关于财产的分配方案;
2.若选择通过法律途径处理离婚事宜,那么在离婚判决生效之时,财产的划分也将随之完成;
3.如果离婚行为已经发生且财产已经进行了初次分割之后,当事人仍然认为自身权益受到了侵害,那么其有权提起上诉以寻求再次财产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