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有必要进行检验,您可先行支付相关费用,随后再向卖方寻求赔偿。
当我们发现购买的食品存在发霉现象时,首先应查阅该食品的生产日期、生产批次及保质期限等信息。
若上述标识均不明确,且确认发霉现象发生在保质期之内,您便可凭借购买该食品的发票与销售方进行交涉,以争取合理的赔偿,从而保护自身的消费者权益。
在此过程中,您有权向生产者或经营者提出按照购买价格的十倍或损失金额的三倍进行赔偿的请求,通常情况下,赔偿金额若未达到一千元人民币,则将被视为一千元人民币。
法律依据:
《食品安全法》一百四十八条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