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判决书下达之后,负有偿还债务责任的当事人依旧未能如期支付款项,那么受害者(即债权方)有权依法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
按照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这便是所谓的强制执行,是指由人民法院所设立的执行机构,依据法律所制定的法定程序及方法,动用国家机构的强制效力,当涉案的一方当事人无视自身的法定义务,拒不履行应尽职责之时,挺身而出,通过强制手段迫使其承担责任,进而实现已经具有法律效力的司法文件内容的一项诉讼活动。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