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通常情况之下,若前任配偶不幸离世,则其遗孀便有可能需要对共同债务负担起连带偿还的义务。
这种共同债务的连带偿还责任并不是有任何附加条件的,也不受到已故方是否留有遗产或者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有无共同财产的影响。
无论前任配偶是否留下任何遗产,只要涉及到共同债务问题,遗孀都必须履行相应的偿还义务。
待前任配偶去世之后,如果遗孀已经尽到了连带偿还的责任,那么她将有权向前任配偶的其他继承人追讨这部分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