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在执行劳务派遣任务过程中所遭受的交通意外伤害时,首要步骤在于明确事故责任归属。
若该伤害并非由劳务派遣工作人员自身过失所导致,则可依据相关法规规定,向用人单位及相应的交通事故责任人提出索赔申请;
反之,若确系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本身存在过错行为,则用人单位需按照法律法规为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