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一般而言,家装工程的合同付款形式主要分为开工预付款、中间进展款项、完工尾款以及维修保证金额度这四个阶段进行支付。
通常情况下,需先行支付工程总款项的百分之二十作为首笔费用,当工程建设工作完成后,再按照比例支付至百分之八十;
待工程项目通过验收之后,则需支付至百分之九十五;
最后,预留百分之五的质量保证金,在一年期限届满后予以结清。
我们会根据对业主最为有利的付款方式,将其明确写入合同之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二条,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报酬。对支付报酬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定作人应当在承揽人交付工作成果时支付;工作成果部分交付的,定作人应当相应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