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众所周知,证书挂靠在我国被视为非法行为,其签订的相关协议亦无法获得国家法律的保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利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
在此情况下,证书挂靠通常表现为个人将自身持有的资质证书挂靠至企业名下,由此实现企业对相关工程的名正言顺的运用。
然而,如果挂靠者并未成为企业雇员,那么企业通常需要向挂靠者支付一定金额的报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六条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