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汽车销售行业中的综合服务费,我们常常会在购车合同的附件部分看到这一项费用的说明,一般的金额为500元。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如果4S店在收取综合服务费的过程中没有遵守相关的价格管理规定,那么他们就必须将这些服务的具体内容在店内进行公开公示。
此外,如果合同上所标注的综合服务费款项不够清晰明确,消费者也有权选择是否予以接受。
在此,为了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利益,市物价部门特地提醒大家:
首先,汽车销售行业中的综合服务费涵盖了诸多项目,因此当4S店收取这类费用时,他们必须详细列出每一个收费项目及其对应的价格,以避免出现重复收费等问题;
其次,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若有约定,则应该严格按照约定来履行各自的义务,但是双方的约定不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最后,作为消费者,我们在购买汽车时,尤其是在签订购车相关合同时,务必要要求商家在合同或附件中明确综合服务费的具体项目和标准,否则我们有权拒绝支付该笔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