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相关法规和政策的要求,作为法人的您也享有在其他企业就业的权利。
然而,请注意,在此种情况下,必须保证两个企业间并无直接的竞争关系存在,标明您将入职的企业也必须避免与您所代表的那家企业产生任何可能会引发业务冲突的领域或职业范围重合,这是因为法定代表人受到了竞业禁止条款的严格规范;
另外,您需要获得所在公司股东大会的明确批准,只有在完全符合上述两项条件之后,您才有权在其他公司从事全职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