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子女抚育费的计取标准为父母年收入总额的20%至30%范围内,涵盖了子女的日常生活开支、教育经费以及必要的医疗保障支出等项目。
在实际计算过程中,具体的金额要依据子女实际所需、父母承担养育责任的经济状况以及当地普遍的物质生活水准来决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二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说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