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现行法规框架下,未按时对审验到期的机动车辆进行审验并依然上路行驶的行为,通常会被处以二百元至五百元之间的罚款;
而对于驾驶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以及危险物品运输车辆等特定类型的机动车辆上路行驶,但却未能按照相关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情况,将面临一次性扣除三分的处罚。
此外,交警部门有权依据法律规定,对违规上路的机动车辆实施扣押措施。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九十九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采用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
(二)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发生变化不适合驾驶机动车,仍驾驶机动车的;
(三)逾期不参加审验仍驾驶机动车的。
有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回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