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车祸导致骨折的受害人,最适宜的伤残鉴定时间是在所有治疗程序结束之后,并且受伤已经超过三个月。
若装有内置物,例如医生嘱咐需要短时间内取出的内固定物,则应在内固定物取出后进行鉴定。
若是医生建议需较长时间才可取出内固定物,在此情况下,无需等待取出内固定物,便可立即提出鉴定申请。
此外,在进行鉴定时,还可以明确取出内固定物所需的后续治疗费用。
伤残鉴定的机构可以由律师事务所委派,或者由交通管理部门指定,亦或是由当事人自主选择,甚至可以向法院申请委托。
然而,在委托前必须对该鉴定机构是否具有相关的鉴定资格进行充分了解,以免由于鉴定结果缺乏法律效力而无法得到法院的认可。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人员伤残评定》第七条
伤残鉴定的项目有伤残等级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后续医疗费鉴定、三期鉴定(误工期限、护理期限、营养期限)。
对于医嘱上写明需要二次手术的,但是伤者又想尽早起诉的,可以申请后续医疗费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