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法律实践中,被告方以及案情涉及到的自述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均可对于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所做出的第一审判决或裁定表示不服,并有权通过书面形式或口头方式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同时,被告方的辩护律师及近亲家属,在得到被告方的明确授权后,也有权利提出上诉。
此外,附带民事诉讼的相关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样享有上诉权,他们可以针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所涉及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被告方的上诉权,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都不能予以剥夺。
而对于被害方及其法定代理人而言,如果对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结果表示不满,则有权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五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不提交书面意见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查。人民法院可以要求申请人和对方当事人补充有关材料,询问有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