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在停车场内不慎触碰到他人车辆,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报案处理。
您可选择致电当地交警大队事故科(即122或110)向警方详细描述所发生的事件,请求协助联系车主进行事件调查和后续事宜的协商处理。
待警方与车主取得联络后,将会第一时间通知车主知晓目前的状况以及展开后续相关工作。
此外,您也可自行撰写联系信息的便签纸,并将其放置于被碰撞车辆的雨刮器下方,以便车主能够及时获取到相关信息并主动与您取得联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