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拥有固定运营场所以及注册资金(最低限额为三万元人民币),公司股东人数需达到两人及以上(若无股东参与,则允许单独一位个体经营者作为法定代表人注册公司,但此时注册资金必须达到十万元人民币),同时制定相应的公司章程,以明确经营规划、治理机制、利润分配及组织架构等方面的事宜。
满足上述要求之后,便可着手创办自己的公司。
首先,需要进行企业名称预审登记,约投入三个工作日期完成,此项业务需在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办理,办理过程中需提交包括企业名称、预先登记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授权委托书、股东身份证明等在内的相关资料,同时还需注明各股东的出资比例。
其次,在成功取得企业名称预审批准后,工商行政管理局将向您发放一份证明文件,随后请携带该证明前往银行办理股东资本缴纳手续,开设账户并将股东缴纳的资金存入其中。
再次,凭借银行回执、股东协议、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等相关文件,前往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程序。
最后,进入正式登记阶段。
填写并提交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验资报告、法定代表人登记表与身份证明、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公司住所证明(需经过当地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备案)等材料至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正式的登记注册,通常情况下,15个工作日内即可完成全部流程。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八条
依照本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
依照本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