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毫无疑问,任何一种标记符号都能用来区别人类、法人或其他组织所销售的商品与其他同类产品的不同之处,其中既包括了文字、图案、字母、数字、三维标识、色彩搭配以及声音等各种元素,也涵盖了这些元素相互结合而成的标志。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我们在申请注册自己的商标时,只需确保其具备显著的特点,易于被人辨识,并且不会侵犯到他人已经获得的合法权益即可。
在投递商标注册申请之时,我们完全有权仅仅选用英文字母或者单词来构成我们的商标,英文商标当然也可以独立进行注册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八条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第九条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商标注册人有权标明“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