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职工在上班途中遭受的交通意外事件,若经相关部门判定其确属工伤范畴之内,则该名职工作出的所有医疗费用将全部由工伤保险基金予以承担;
同时,针对其需在异地就医所产生的交通费用、住宿费用和饮食费用以及住院期间的伙食补贴费用等方面,也将由工伤保险基金负责支付。
而对于用人单位而言,他们需要承担的责任是在职工因伤停工留薪期间,按照原有的工资福利待遇标准,向该名职工支付相应的薪酬。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