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代表自身进行诉讼活动,同时也可由其亲属、同事等身份亲近之人作为代理人。
对于有单位和社区管理的市民,他们还可以从这些组织中推荐合适的公民充当代理人。
对于无独立行动能力的公民,则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行诉讼职责。
倘若法定代理人之间出现互相推托代理责任的情况,相关法院会指定其中一名代理人行使原告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