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单县医保卡可以转移到徐州市丰县使用,但需要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并参加新就业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由新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通知原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手续,不再享受原就业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建立个人账户的,个人账户原则上随其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划转,个人账户余额(包括个人缴费部分和单位缴费划入部分)通过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转移。
如果需要将医保卡从山东单县转移到徐州市丰县,建议先到单县社保中心打印在当地参保的缴费凭证,然后持参保缴费凭证到丰县社保中心办理医疗保险转入接续手续。提交完转移资料后,现参保机构会与前参保机构联系办理转移,完成之后参保记录就在一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