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治安拘留的案底,不论其托付时间如何长久,皆无法予以消除或撤销。
究其原因在于,尽管相关公安部门已经处理完毕,仍需将此间的事务作为案件档案予以妥善保留,以便上级核查,建立健全的记录备案体系;
同时,也为涉事的当事人(包括受到处理的人员以及处置事件的公职人员)提供了追溯查询该案的可靠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