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借贷纠纷案件中原告出庭并不意味着必然导致败诉的结果,尽管如此,仍存在法庭做出缺席判决的可能性。
所谓缺席判决,即是在民事诉讼程序中,当被告未能出席法庭的审理过程时,法院依法作出的裁决。
为了尽量避免遭受对自身不利的诉讼后果,大多数当事人都会选择在言辞辩论日当天出席审判并展开辩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
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
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
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