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若个人或集体在规定的禁猎区域、禁猎期间或采用法律明文禁止的手段与方式进行狩猎活动,对野生动物资源造成损害,涉及以下任何一种情况者,都将被认定为违法行为并面临刑事责任追究:
首先,若非法狩猎野生动物数量达到或超过20只者;
其次,在禁猎区域内擅自使用法律明确禁止的狩猎工具或方法者;
再次,在禁猎期间内违反规定继续从事狩猎行为者;
最后,若存在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况。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