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据了解,每名个体消费者的信用报告通常会逐月进行更新维护,并在征信档案的保留期内,倘若当事人发现其提供的信息存在误报、漏报等情况,便可以向征信机构发起异议申请,以期得到补正。
在此当中,征信机构将会在收到申请后的第二十个工作日之内展开相关的核实查证与处理工作。
另外,对于那些被认定为不良信用记录的信息,其保存期限将设定为五年。
一旦超过这个时限,这些信息将会被自动清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十六条,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在不良信息保存期限内,信息主体可以对不良信息作出说明,征信机构应当予以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