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的妥善处置方式如下所示:
首要任务是确保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无虞。
若车辆已经失去了行驶能力,务必立即开启双闪警示灯并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
其次,应及时拨打当地的紧急救援电话12122,并耐心等待交警抵达现场进行妥善处理。
在此过程中,请积极配合警方开展相关的调查取证工作。
待事故调解完毕之后,双方当事人需就赔偿事宜达成共识。
最后,交通警察有责任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以及保险标志等进行严格核实。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五条
?交通警察应当核查当事人的身份证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等。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条
?交通警察到达事故现场后,应当立即进行下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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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按照事故现场安全防护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划定警戒区域,在安全距离位置放置发光或者反光锥筒和警告标志,确定专人负责现场交通指挥和疏导。
因道路交通事故导致交通中断或者现场处置、勘查需要采取封闭道路等交通管制措施的,还应当视情在事故现场来车方向提前组织分流,放置绕行提示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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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组织抢救受伤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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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指挥救护、勘查等车辆停放在安全和便于抢救、勘查的位置,开启警灯,夜间还应当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示廓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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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查找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和证人,控制肇事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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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需要立即开展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