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代驾服务这一方面,我们必须认识到它实质上是一份法律性质的契约协议。
在此期间,车辆的拥有者或者使用者失去了对于车辆的掌控权,而这个权力被交给了代驾人员进行实际上的控制。
同时,机动车所面临的各种潜在风险也伴随着控制权的改变而随之转移到了代驾人及其所属公司身上。
因此,一旦出现事故,这些公司或个人应当为所引发的损失负起相应的赔偿责任。
另一类代驾则属于亲朋好友间的无偿服务。
那么,当这样的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并导致他人受到伤害时,各方应如何分担责任呢?在一般的无偿代驾行为中,代驾者和车主之间构成了一种类似于帮工的关系。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帮工过程中如果给他人带来了损害,那么应当由接受帮工的一方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