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人身伤害赔偿金并不被视为夫妻共有财产范畴内,原因在于此类赔偿金乃是基于受害一方在身体遭受侵害后所获取的补偿,属于配偶一方的单独所有财产。
以下列举了几种常见的属于配偶一方单独所有的财产类型:
(一)配偶一方在结婚前就已经拥有的个人财产;
(二)配偶一方在身体遭受侵害后所获得的赔偿或补偿款项;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规定仅归属于某一方的财产;
(四)配偶一方专门使用的日常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明确归属于某一方的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