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对于涉嫌实施盗窃行为但未能得逞的,应当给予警告,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同时可处以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若情节较为严重者,则应处以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同时可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在特定情况下,情节更为恶劣且符合构成刑事犯罪条件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