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为了保障您的权益,我们建议您选择将房产直接登记在您儿子的名义之下。
如果您对这个做法有所顾虑,那么我们也建议您与您的儿子共同签署一份赠与协议,明确指出该房产仅仅是赠送给您儿子一人的财产,而非您儿子与其妻子二人共有的财产。
这样一来,即使您的儿子日后结婚,其配偶也无法通过相关法律程序成为此房产的所有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