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夫妇若选择复婚,则其拥有的房屋须按照双方约定恢复为共有财产。
根据国家法律的相关规定,在此种情况下,男女双方仍然可以自由约定彼此的婚前财产是否应归属于夫妻关系中的共享财产,或是仅将其中一部分划入共享范围。
对此类约定,应采取书面形式予以明确记录。
因此,只要夫妻双方能够达成书面协议并确保该协议具有合法性和有效性,那么在他们决定复婚后,各自的婚前房产便可依据此协议恢复成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