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为了顺利完成公司经营范围的变更,您需要按照以下步骤操作:
首先前往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与此相关的变更表格,其中包括《营业执照变更登记表》、《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协议》以及《委托授权书》等文件。
针对《营业执照变更登记表》,请准确填写变更项,如无变更则无需填写;
同时,必须在表格背面的法人签名处加盖公章。
值得注意的是,《委托授权书》通常位于该表格的背面,若未找到,可向工作人员索要新的表格,并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粘贴经办人身份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在所有表格填写完毕之后,请携带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公章、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前往工商行政管理局排队办理变更手续。
变更完成后,您将获得相应的回执。
最后,凭借回执,您便可领取全新的营业执照。
在成功获取新版营业执照后,请携带新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国地税正本和副本、公章等材料,前往国地税部门进行变更备案即可。
法律依据:
《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第八条企业变更经营范围应当自企业作出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其中,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变更经营范围应当自作出变更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企业变更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经营项目,或者其批准文件、证件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审批机关批准之日起30日内凭批准文件、证件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企业变更经营范围涉及后置许可经营项目,其批准文件、证件记载的经营项目用语与原登记表述不一致或者发生变更的,可以凭批准文件、证件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