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阐述房屋抵押贷款须由夫妻双方签署的缘由大致有以下几点:
首先,为了确保抵押贷款业务的公正性以及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的合理分配,办理过程中的产权人和其配偶都需亲自出席并签署相关文件;
其次,结婚后的房产即视为夫妻共有财产,因此所产生的债务亦为夫妻共同负债,夫妻双方均需承担相应的还款责任,这也是为何需要夫妻双方共同签署的原因之一;
再者,由于房屋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双方拥有平等的处置权利,任何一方都无权擅自代表对方做出决定。
因此,若欲对夫妻共有的财产进行抵押,则必须取得共有人的书面同意方可进行。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若房产购买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则该房产自然成为夫妻共同财产,无论是申请贷款抑或是进行买卖交易,都必须得到夫妻双方的共同签字确认,否则无法进行相关操作;
最后,从房屋抵押贷款的实际办理流程来看,如若未获得房屋共有人任意一方的明确同意,则该笔业务极难顺利完成。
房地产抵押贷款乃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以借款人提供的房产或地产作为还款的物质保障的一种抵押贷款方式,是房地产信贷业务的主要表现形式,在整个贷款业务领域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七条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抵押人未依据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