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婚姻解除过程中,针对夫妻共有的财产,首先应由二者进行充分的商议并对其做出合理的分割。
如若在协商阶段无法达成一致,则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各财产的具体状况,本着保护未成年子女、维护女方及无过错方合法权益的目的来作出公平公正的裁决。
通常情况下,对于夫妻共有的财产,法院会秉持平等分配的原则;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考虑到生产、生活的实际需求以及财产的来源等多方面因素,具体的处理方式亦可能存在差异。
此外,若夫妻双方以书面形式明确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分别属于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那么在离婚之时,应当依照该约定予以处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