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购置新居完成之交楼环节,业主需密切关注以下几个方面的注意事项:
首先,开发商须严格检验来者为购买物业的合法权利人;
其次,业主应向开发商索取住宅质量保证书及住宅使用说明书以确保自身权益,同时,对所购房产进行全面细致的查验,看其是否存有任何类型的问题或瑕疵。
具体的操作流程可以概括为以下步骤:
首先,由开发商发出交房通知,然后业主在验房过程中仔细检查并确认无误后,签署房屋验收交接表;
接着,双方进行费用结算,签订相关协议和合同;
最后,业主领取房屋钥匙,正式入住新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九条
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
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