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有限合伙关系中,每位合伙人有义务根据其与合伙协议中的条款稳妥且按期偿付全额资金。
如果未能适时且全面地偿付出资款项,则该等合伙人有义务进行弥补,同时还需就此行为给其他合伙人带来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法律明确规定,当合伙人未能履行其出资义务时,他们需要向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而非向合伙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换言之,法律仅赋予了合伙人追究未履行出资义务合伙人违约责任的权力,但合伙企业本身在此情况下并不具备法定诉讼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三十条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