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雇员在上下班途中遭遇意外事故时,其所属公司负有相应之责。
根据现行法规,法律明确规定在受雇过程中遭受人为侵害的雇员,雇主需为其提供补偿保障。
当雇佣行为外的第三方对雇员造成人身伤害时,雇员有权选择向该第三方或雇主提出赔偿要求。
然而,若雇主已先行支付了赔偿金,则可依法向第三方进行追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