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于交通事故的相应处罚标准如下:
首先,若在事故中责任方导致特大事故发生,且其承担的是次要责任及以上的义务,则应处以10至15天以内的行政拘留,或处以150元至200元不等的罚款,同时还需吊销当事人的相关驾驶资格证书;
其次,如果责任人在事故中造成了严重的后果,应处以10至15天以内的行政拘留,或处以150元至200元不等的罚款,并且还必须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再次,若责任人在事故中仅承担次要责任,但仍需予以相应处理,具体方式为处以10天以下的行政拘留,或处以50元至150元不等的罚款,同时还需吊扣其机动车驾驶证1个月至6个月之久。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