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通常情况下,这类损害赔偿的金额从数万元起至数十万元不等,其中涵盖了受害者因交通事故不幸离世所需支付的重要索赔项目如下:
1.死亡赔偿金:
根据受诉法院所在地依照上一年份确定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以20年为基准进行计算。
然而,对于年满60周岁的受害者,其年龄每增长1岁,则相应减少1年的赔偿年限;
而对于年满75周岁的受害者,则仅需按照5年的标准进行计算。
2.丧葬费:
依据受诉法院所在地依照上一年份确定的职工平均工资标准,以6个月为基准进行计算。
3.被扶养人生活费:
若被抚养人为未成年人,则计算至其年满18周岁为止;
若被抚养人为无劳动能力且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人,则计算至其年满20周岁为止。
然而,对于年满60周岁的受害者,其年龄每增长1岁,则相应减少1年的赔偿年限;
而对于年满75周岁的受害者,则仅需按照5年的标准进行计算。
4.家属交通费:
原则上,家属处理交通事故的合理交通费用不应超过三人;
如有超出,则按照三人的标准进行计算。
5.家属住宿费:
原则上,家属处理交通事故的合理住宿费用不应超过三人;
如有超出,则按照三人的标准进行计算。
6.家属误工费:
原则上,家属处理交通事故的合理误工损失不应超过三人;
如有超出,则按照三人的标准进行计算。
7.精神损害抚慰金:
由于受诉法院所载地的经济发展状况各异,因此精神损害赔偿的具体数额亦会有所差异。
8.抢救费:
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进行计算。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