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工伤鉴定的时间必须严格限制在一年内。
换言之,只要超过了这个期限,将不再接受此类申请。
根据相关法规,用人单位必须在事故发生之日起的第30个工作日内,向当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
如果用人单位未能在此期间内履行上述义务,那么员工或者其近亲属有权在接下来的一年内,自行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