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公职人员不可共同投资经商,也不可独自或通过与他人合资、合作、联合经营等方式进行商业运作;
严禁将自己的私有财产出租、发包、聘用等形式进行商业行为;
公职人员亦不可借助于中介活动来获取经济利益;
除此之外,他们还必须遵守法律规定,不得从事任何营利性的活动,包括在企业或其他营利性组织中担任职务。
法律依据:
《公务员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公务员是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事业的中坚力量,是人民的公仆。
第四十四条
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职,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