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涉及两周岁以下儿童的监护问题上,通常情况下会由母方负责。
但如若母亲患有无治愈可能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
或者尽管具备抚养条件却未能尽到相应义务;
或者存在任何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发展的行为等特殊情况时,孩子则可被判给父亲来照料。
其次,针对两周岁及以上年龄段的未成年人,父方与母方均有权提出抚养请求,如果其中某一方已经进行了绝育手术或失去生育能力;
或者一方未曾生育而另一方却拥有其他子女;
又或者子女长期跟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并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明确表示并有能力照顾未成年子女的话,那么这些因素都可以作为子女跟随父方或母方生活的优先考量条件。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