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以下情况若符合相关要求,应判定属于工伤范畴:
(1)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时间及工作地点,由于工作原因而遭受的意外伤害;
(2)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进行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准备或收尾工作时所受的意外伤害;
(3)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及工作地点,由于履行职务职责而遭受的暴力或其他意外伤害;
(4)劳动者患有职业病;
(5)劳动者因公出差期间,由于工作原因而遭受的伤害或因事故导致下落不明;
(6)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遭受机动车事故伤害;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被认定为工伤的情况。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